發(fā)布日期:2024-08-28
◎佚名
功德的施與菩薩連自己的功德,都愿施與給別人。把自己所積的功德,為了別人的幸福,轉向給別人,叫做“回向”(parin!a^ma),這也可說是博愛精神之大乘佛教式的發(fā)展。
回向偈乃課誦或法會結束時,將讀經之功德回向于自他或死者,使其成佛往生之文。例如法華經化城喻品所載之偈(大九·二四下):“愿以此功德,普及于一切;我等與眾生,皆共成佛道。”
另如唐朝善導之觀經玄義分序偈(大三七·二四六上):“愿以此功德,平等施一切;同發(fā)菩提心,往生安樂國。”皆為一般常唱誦之回向文。
而最常見的回向偈是:
愿以此功德,莊嚴佛凈土,
上報四重恩,下濟三途苦。
若有見聞者,皆發(fā)菩提心,
盡此一報身,同生極樂國。
是說愿把我修行的功德全部給眾生,使大家離苦得樂,死后都能往生極樂世界。
【回向】
梵語pari^n!a^ma。又作回向、轉向、施向。以自己所修之善根功德,回轉給眾生,并使自己趨入菩提涅槃。或以自己所修之善根,為亡者追悼,以期亡者安穩(wěn)。諸經論有關回向之說甚多。
一、依般若空之說,若了無回向者、回向法、回向處之心相,方可謂真回向。鳩摩羅什譯小品般若經回向品(大八·五四八中):“無有法能回向法,是名正回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(中略)諸佛不許取相回向故,(中略)是回向取相分別故,名為雜毒。”
二、慧遠之大乘義章卷九分回向為三種:
(1)菩提回向,回己所修之一切善法,以趣求菩提之一切種德。
(2)眾生回向,念眾生故,回己所修一切善法,愿以與他。
(3)實際回向,以己之善根回求平等如實法性。
三、于華嚴經疏卷二十六中,澄觀列舉十種回向之名,而總括為三:
(1)菩提回向,即回因向果、回劣向勝、回比向證。
(2)眾生回向,即回自向他、回少向多、回自因行向他因行。
(3)實際回向,即回事向理、回差別行向圓融行。除上述八種回向外,回世(世俗事)向出世(求佛道)、回順理事行向理所成事二回向則通于果(即菩提回向)及實際回向。
四、依凈土宗之說,回向有二:
(1)往相回向,回施自己過去及今生之功德于眾生,而愿共生凈土。
(2)還相回向,已生凈土后,生大悲心,再回入此土教化眾生,以期共向佛道。
五、道綽于安樂集卷下,解釋回向有如下六種:
(1)以所修諸業(yè)回向阿彌陀佛,往生凈土,待得六通后,再返世間救度眾生。
(2)回因向果。
(3)回下向上。
(4)回遲向速。
(5)回施眾生悲念向善。
(6)回入去卻分別之心。
(來源:弘佛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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