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25-02-14
◎佚名
佛教中有很多稱呼,佛教團隊因不同職務、資歷也會有各種稱呼,如下介紹三種:即戒規上的稱謂,職務上的稱謂,生活上的稱謂。
一、戒規上的稱謂
根據所受的戒律之等級而賦予七種稱謂,又名七眾。即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尼、沙彌、沙彌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。
比丘與比丘尼,梵語比丘,譯為乞士,有三種意思:破惡、怖魔、 凈命,受了二百五十條大戒的成年出家男性稱為比丘,受了三百四十八條大戒的成年女性稱為比丘尼。
式叉摩尼,指未受大戒,而接受六法考驗準備受大戒的成年出家女性,也叫學法女或正學女。
沙彌與沙彌尼,指出家受十戒的未成年的男性與女性。
優婆塞、優婆夷指受五戒或菩薩戒的在家居士,也叫近事男、近事女,親近承事三寶的意思。
二、職務上的稱謂
寺院五大堂口(禪堂、客堂、庫房、齋堂、衣缽寮)設有八項職務,在佛教中叫做八大執事。八大執事,就是指五大堂口的主要負責人及其他寺院重要執事僧。包括監院(負責財務、經濟與建設)、知客(負責接待與日常人事安排)、僧值(負責紀律)、維那(負責唱誦與禮儀)、典座(負責飲食)、寮元(負責行腳僧之起居)、衣缽(負責方丈寮事務)、書記(負責寺院檔案文書)等。
除了上面的八項職務外,還有領眾修行的四大班首與方丈。
四大班首,即首座、西堂、后堂和堂主。四大班首原本是指導禪堂或念佛堂修行的老上座,就是叢林修行模范,現代叢林中其權限有所變化,四大班首已成為方丈和尚的助手,輔佐方丈的工作。班首一般都由戒臘較長、威望較高的僧人擔任,與方丈共同組成掌管叢林大事的最高五人核心班子。四大班首平時住在禪堂兩側的班首寮內,有時則入方丈共議。
方丈,指稱寺院住持,也就是最高管理者,是寺院的最高領導者,同時有老師的職責。據傳唐代使官出訪印度,用笏量維摩詰居士住所剛好方方一丈。所以后來稱住持為方丈。至唐代,懷海(公元720-814年)建立住持制度后,方丈專指住持的居室,并用為一般寺院內主持僧的尊稱。
三、生活上的稱謂
1、居士對出家人的稱呼
居士稱呼一般出家人為法師或師父(不能寫成“師傅”,不能稱“大師傅”或“小師傅”)若知道法號,可以稱:某某師父或某某法師。稱呼方丈為“大和尚”。
問師父的法號要說:“請問法師上下,或請問師父上下?!?/p>
2、居士之間相互稱呼
居士間可以相互稱師兄,若關系很熟也可直稱法名或俗名。
(來源:仙居黃山寺)
分享到:
熱點資訊